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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没有被德国占领的欧洲另外的地方的农业情况与粮食控制和管理

来源:火狐官网app    发布时间:2025-12-30 09:50:59

产品说明

  前言 在战争爆发前,欧洲大多数国家的农业状况相对健全。尽管20世纪20年代末经历了经济萧条,各国政府普遍加大了对农业的扶持,因此,在战争爆发前的十年里,欧洲的粮食生产持续增长。 战争爆发时的情况 粮食产量的增加,主要是通过强化生产而非扩大耕地面积实现的。相比以往,化肥的使用更加普及,农业机械化也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,作物轮作方法也得到了改进,同时畜产品的数量也有所上升。结果,欧洲大陆整体上可提供大约90%的所需食品(按卡路里计算),虽然饲料方面仍然缺少10%,而脂肪和食用油则缺少45%。 和德国一样,欧洲大陆的大部分地区在面包谷物、土豆、食糖和牛奶的生产上几乎能自给自足,但肉类仍然需要15%的进口。由于预计到有极大几率会出现紧急状况,各国都提前增加了粮食储备,并准备好相关的管制措施。到了1939年9月,虽然认为只需做些小调整,但事实上,欧洲大陆不少国家的准备工作远远不足。 粮食控制和粮食管理 在战争爆发前,德国以外的各国对食品生产、征集、定价和分配的管制工作做得并不充分。许多国家其实就是在德国占领后,才开始实行或完善粮食管理制度。德国的粮食管理政策一开始便将管理权交给原有的行政机构,以及现有的农场主和商人协会。 然而,很多时候,这些机构被解散或重新组织,最终各国大多直接复制了德国的粮食管理模式。这样做的最大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控制粮食的征集和分配,但各地也都尝试在此基础上加入一些本国特色的做法。

  在欧洲大陆,所有地区都设定了生产和销售的配额,规定了播种率和养殖率,控制了价格和补贴。管理的主要工具是农场记录和营业执照,但随着战争的进展,像德国一样,这些记录的准确性逐渐受到质疑。为弥补这一点,各地提议建立农村三角组织,由村长、农民代表以及与纳粹合作的政党领导人组成地方管理机构,但这些机构的实际效果并不显著。 在合并区,德国完全实施了自己的粮食管理制度,所有负责的职务都由德国人或日耳曼人担任。其他被德国占领的国家,粮食管理制度虽然不一样,但都受到了德国影响。尤其在西欧地区(唯一的例外是丹麦,丹麦保持了原有的行政体系),模仿德国农业协会的组织纷纷成立,农业主管部门的权力也有所增强。尽管政策决策最终仍掌握在德国人手中,但在别的方面的管理则由本国人负责。 在意大利,直到1940年底才开始着手粮食管制。1940年底,分配工作从劳资部长手中移交给了农业部长。由于下级行政机构的混乱,政府不得不采取更多措施以减少官僚主义。到1941年,管制逐步加强,之前不受管制的商品开始强制收购。1942年初,成立了一个供应、分配和价格委员会,负责简化行政管理并扩大管制。然而,尽管有所改进,意大利农民依旧通过种种手段绕过了官方的管制。 法国的情况也类似。行政机构一直未能成功有效地解决粮食管理问题。直到德军全面占领法国,才开始尝试建立有效的粮食管理体系。由于没有完善的下级行政机构,法国在3万多个村庄里成立了村会,这些村会组成了区域性的农民协会。像德国一样,农民协会的会长也同时担任农业部长职务。农业部负责大城市和工业区的粮食供应,而农村地区则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供应工作。谷物的流通由全国谷物局管理,乳制品和肉类则由中央乳品委员会和全国肉品委员会负责。 在比利时的德国占领区,两个负责粮食供应的部门合并成了农业与粮食补给部,并仿照德国模式成立了全国性的农业组织,接管了所有农业相关的工作。在荷兰,虽然1939年成立的战时粮食机构一开始得到了德国当局的认可,但后来却被全国农业协会所取代。由于荷兰的基础管制体系已经较为完善,战争初期德国的干预相对较少,因此,荷兰的粮食分配系统在大多数时候仍能保持良好运作。 在德国占领挪威后,全国农场主协会被取缔,新的农民协会成立,但该组织没有行政权力,生产和分配的管理权由各部分分别行使。丹麦是唯一一个在德国占领下没有受到行政干预的国家。 在东欧和东南欧,因战局变化和地方游击战争,粮食管理制度差异较大。由于许多农村地区自给自足,粮食管理的重点转向了为城市和军事占领区提供供应。 价格管制,食品的控制性分配 除了规定生产和销售配额、播种率和养殖率外,许多地区还模仿德国的价格管制方法。然而,这些措施并未像在德国那样行之有效,导致欧洲许多地区的粮价普遍上涨。总体而言,在德国占领区和附属区,粮价上着的幅度较小,斯堪的纳维亚地区次之,西欧和南欧地区的上着的幅度较大,而东南欧地区的涨幅最大。 在食品配给方面,大多数欧洲国家在战争爆发前并未做出有效准备。有些国家对食糖、咖啡和茶叶等商品在战前进行了一定的配给工作,但主要的粮食配给工作是在德国占领后开始实施的,并且通常以德国的模式为榜样。主要食品几乎全部纳入配给管理,包括面包、面粉、谷物,甚至是土豆。只有水果、蔬菜、鱼类和野味等少数食品不在配给范围内。 各国根据全国标准或区域标准实施食品配给,地方政府根据详细情况调整分配方案。在法国和意大利,区域性和地方性的配给较为普遍,而在东南欧,城市和乡村之间的粮食分配差异则较为显著。 由于实行全面的配给制度,各国对食品的配给采取了不同的等级。成年人通常只获得基本的消费者配给量,而特殊群体,如体力劳动者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和住院病人,则能够得到更多的配给。在一些国家,全脂牛奶和标准牛奶主要供给从事健康有害工作的工人、母亲和幼儿,其它消费者只能获得脱脂牛奶。 各国配给制度的严格程度差异较大。在丹麦,由于食品供给并不紧张,配给制度相对宽松。其他几个国家如西北欧和北欧地区的配给制度较为严格,而法国和意大利则次之。在东欧和东南欧,配给制度最为松散,只有城市地区实行配给,许多粮食通过非法渠道流失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加多